九江中星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年產600噸對氯苯甘氨酸300噸鄰氯苯甘氨酸自動化提升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九江中星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年產600噸對氯苯甘氨酸300噸鄰氯苯甘氨酸自動化提升項目 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九江中星醫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位于湖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金砂灣片區,企業成立于2005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為程洪光,注冊資本金3500萬元,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醫藥中間體、化學試劑、染料中間體、凈水劑、洗滌劑、塑料制品生產、銷售,進出口貿易(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企業于2008年首次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08]0498號,當前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DL-巰基丁氨酸(50t/a)、四氮唑乙酸(300t/a)、對氯苯甘氨酸(600t/a)、鄰氯苯甘氨酸(300t/a)、雙酚S(500t/a),其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9日。 該公司于2024年5月8日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九江中星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由江西贛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編制)進行評審,并于2024年7月20日經評審專家組簽字確認同意《九江中星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通過評審。該公司為提升設備本質安全水平,進行年產600噸對氯苯甘氨酸300噸鄰氯苯甘氨酸自動化提升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建設,對部分設備進行變更,設備更新后可實現連續化中和,便于自動化控制,更有利于生產安全,并且提高產品質量。該項目不改變對氯苯甘氨酸及鄰氯苯甘氨酸的反應工藝,未增加反應量,未改變產品種類,產能不增加。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GB/T4754-2017/XG1-2019,該項目涉及的產品對氯苯甘氨酸、鄰氯苯甘氨酸的行業代碼為C2614有機化學原料制造;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2023年12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7號)和《江西省產業結構調整及工業園區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該項目既不屬于“淘汰類”、亦不屬于“限制類”,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 該項目主要涉及的原輔材料為對氯苯甲醛、鄰氯苯甲醛、甲醇、液體氰化鈉(30%)、碳酸氫銨、氫氧化鈉(≥30%液堿)、乙二胺四乙酸(EDTA)、濃硫酸、活性炭,產品為對氯苯甘氨酸、鄰氯苯甘氨酸,尾氣含有氨氣。其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甲醇、液體氰化鈉(30%)、氨氣(尾氣)、氫氧化鈉(≥30%液堿)、濃硫酸、氮氣(壓縮的)。 該項目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甲醇、液體氰化鈉(30%)、氨氣(尾氣)。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該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該項目為改建項目,不新建建構筑物,主要利用原102生產車間、201貯罐區、106成品倉庫、109碳酸銨水溶液回收區、203甲類物品倉庫二、204丙類倉庫一、206劇毒品倉庫、207丁、戊類物品倉庫、301配電間、302冷凍車間、303循環(消防)水池、401辦公樓等進行本次自動化改造項目的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5號,第79號令修改)和《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00號)的要求,新、改、擴建設項目建成后必須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保證工程在安全生產方面符合國家及地方、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項目組成員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羅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報告編制人 | 趙俊俊 | S011035000110201000593 | 029041 | |
劉良將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報告審核人 | 王東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過程控制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安全評價結論 | 一、 建設項目所在地的安全條件和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 (1)該公司的廠址選擇合理,該項目與周邊單位、鐵路、公路、架空電力線路防火間距符合規范的要求。 (2)該項目102生產車間(甲類)距離長江大堤236m,該項目為自動化提升項目(改建項目),未新建、擴建建(構)筑物,于2007年前建設,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實施山江湖工程推進綠色生態江西建設的若干實施意見》贛府發〔2007〕17號的要求(距岸線或堤防50米范圍內,不得建設除橋梁、碼頭和必要設施外的建筑物;距岸線或堤防50~200米范圍內列為控制建設帶,嚴禁建設化工、冶煉、造紙、制革、電鍍、印染等企業。),即符合當時的產業政策。企業于2023年5月30日納入九江市化工重點監測點名單(第一批)。該項目附近無供水水源、水廠及水源保護區;無車站、碼頭、機場。無基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無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無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 (3)該項目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法進行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判定,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均可接受。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采納情況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設施水平 該項目已全部采納安全設施設計的內容。該項目總平面布置及現場主要設備布置與設計圖紙一致;DCS、SIS系統符合要求且運行有效。 該項目裝置已采取的安全設施水平與國內同類項目基本持平,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已安裝的安全設施運行可靠,能夠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三、 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中表現出來的技術、工藝和裝置、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該項目裝置工藝技術先進可靠,未發生事故。防雷裝置檢測合格。所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安全有效,主要生產裝置、設備運行平穩,安全可靠,安全水平較高,能夠滿足安全生產條件。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要求。 四、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中發現的設計缺陷和事故隱患及其整改情況 該項目制定試生產方案,試生產前對主要安全設施進行了調試,在運行過程中,生產裝置能有效運行,產品產能、質量能滿足要求。未發現明顯設計缺陷和事故隱患。 五、 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后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 該項目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進行安全設施設計,由河南工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進行設備安裝,根據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總結報告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施工總結報告,該項目建設按照設計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標。 該項目的消防設施與主體工程是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的,設置了消防水系統,設置室內、外消火栓,同時配備消防軟管卷盤、干粉類手提式和推車式滅火器等,現場檢查消防器材配備符合要求。 在試運行中,所有設備、管道、容器運行安全可靠,安全防護裝置齊備,安全設施測試數據齊全,效果良好,各類監測、監視、報警裝置符合要求。安全設施竣工圖紙齊全。 該項目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及設備選擇符合規范、標準的要求。該工程的防雷、防靜電設施合理,安裝規范,經檢測合格,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經現場檢查,電氣、儀表運行正常,符合要求,機電設備運行可靠。 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周以鴻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周勇、周華初、李直、周青紅、楊雪梅、劉成漢參加了九江市應急管理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證。該公司主要負責人、主管生產、技術、安全、設備等人員學歷、專業符合要求,滿足《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贛安[2020]6號)的要求;該公司建立了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配備了勞動防護用品及應急救援器材,該公司對職工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具有操作資格證書,從業人員能夠做到持證上崗,編制了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了演練。 九江中星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年產600噸對氯苯甘氨酸300噸鄰氯苯甘氨酸自動化提升項目自動化控制系統運行正常,安全設施、措施可以滿足《〈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90號)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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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工作時間 | 2025.7.10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5.12.11 | |
現場參加人員 | 趙俊俊,企業(段總),劉良將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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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