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
發布時間:2026-02-27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 | ||||||
項目簡介 | 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于2008年9月注冊成立,注冊資金2500萬元人民幣,企業法人代表孫莉娟,廠址位于江西省樂平市塔山工業園區,企業占地約46畝,整個廠區接近正方形。公司經營范圍許可項目:許可項目:肥料生產,農藥生產,危險化學品經營,危險化學品生產,農藥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肥料銷售,貨物進出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該公司于2011年首次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于2023年04月02日換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其許可范圍為:1-異丙基-3-特丁基硫脲(5000t/a)、正丁基異氰酸酯(600t/a)、對苯氧基苯酚(200t/a)。許可證有效期為:2023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日。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11]0615號。 評價項目組現場勘查,企業正在進行年產8600噸農藥制劑生產加工技改項目建設,在役裝置中的正丁基異氰酸酯生產裝置由于在建項目原因已停產,經與企業協商,本次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不包含正丁基異氰酸酯生產裝置和在建年產8600噸農藥制劑生產加工技改項目生產裝置。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年修訂)辨識,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和儲存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甲苯、混二甲苯、叔丁醇、異丙胺、甲醇、苯酚、對氯苯酚、氫氧化鉀、鹽酸、催化劑(氯化鋅)、氮氣(壓縮的)、柴油(發電機、RTO燃料)等。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應急管理部等十部門2022年第8號公告修改)的規定,在役生產過程中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703號修改)的規定,在役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甲苯、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在役生產過程中不涉及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中的監控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的規定,在役生產過程中不涉及高毒物品。 依據公安部編制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辨識,在役生產過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學品。 依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 2020年第3號公告,在役生產過程中的甲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13]12號),在役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甲醇、甲苯、苯酚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進行辨識,在役生產裝置的生產工藝過程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18)辨識得出結論如下:該公司在役裝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本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車輛傷害、淹溺等危險因素和粉塵、噪聲、高溫熱輻射等有害因素。 | ||||||
評價人員 | 姓 名 | 專業方向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信息識別卡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黎余平 | 安全工程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項目組成員 | 邱國強 | 電 氣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汪海波 | 安全工程 | 03320241036000000349 | 36250423366 | ||||
徐志平 | 化工機械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羅 明 | 自動化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李云松 | 化工工藝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報告編制人 | 黎余平 | 安全工程 | S011035000110192001601 | 029624 | |||
報告審核人 | 劉求學 | 化工工藝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占興旺 | 安全工程 | S011035000110202001332 | 029716 | |||
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電 氣 | S011035000110191000622 | 029043 | |||
安全評價結論 | 1)該公司廠址500m范圍內不存在民用居住區,無珍稀保護物種和名勝古跡;項目所在地自然條件、周邊環境良好,均滿足項目生產安全要求;該公司生產裝置與居民區和周邊企業最近裝置防火間距滿足規范要求; 2)該公司周圍環境無其他不利影響,交通運輸便利,當地自然條件溫和。 3)根據個人、社會風險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規范要求,該公司各裝置的個人風險及社會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該公司現有在役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 4)該公司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符合規范規定,滿足防火距離要求。建(構)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5)該公司廠址位于江西樂平市塔山工業園,屬于認定的化工園區,符合園區的產業定位,符合當時區域規劃。企業場地平坦開闊,地層分布較為均勻,地基土均具有一定的承載能力。地區抗震防烈度為Ⅵ度,按Ⅶ級進行抗震設防。 6)在役生產裝置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并定期進行檢測,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符合規范的要求。 7)廠區內道路布置較合理,設置了消防通道,道路暢通,具有一定的消防疏散條件。設有消防水池,配備了室外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設備。同時企業在生產區設置了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為從業人員配備了一定數量的勞動防護用品。 8)該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結合自身情況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實際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了職工(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實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將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同時,公司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9)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管監察執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的意見》(安監總政法〔2018〕5號)、《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應急〔2018〕19號)要求,本報告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安全風險進行評估診斷分級,該公司內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風險級別為IV級(藍色);輕度危險區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許的)。 10)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項,評價組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現已經整改完成。 11)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的生產裝置區的探測器設置與設計一致。 12)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的生產裝置區的自動化自動化提升改造已經完成建設,且通過驗收,現自控系統運行正常。 3.評價結論 企業在役生產裝置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在役生產裝置現場情況與安全設施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設計圖紙一致。在役裝置采用DCS、PLC控制系統,系統設置與設計一致;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均不屬于新入職,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資質均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 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企業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已經通過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培訓考核,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合格證。 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產裝置配套安全裝置、防護設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范要求,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在役生產裝置風險可控,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6.1.13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6.2.27 | ||||
現場參加人員 | 黎余平、企業(張慶),汪海波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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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 |||||||
江西宏澤化工有限公司現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現狀評價報告公開.pdf

